一、活动时间:1月~2月(腊月中下旬)
二、参加对象:
企业困难职工代表、因灾害、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部分五保、低保、特困户和特困新乐清人代表。
三、申请条件:由村(居)或社区组织、企业提名,经乡镇(街道)慈善分会审核、核准,上报市慈善总会。